2008年1月22日 星期二

第一章

第一章 緒論
第1.1節 問題
  在台灣,國語 (Mandarin) 一直以來都是視為官方語言,無論是在學校、政府、會議報告、正式場合等。然而,近期政府所推行的本土化政策之後,再加上網路科技的發達導致伴隨著新事物、新用語的出現,使得台灣官方語言的用詞變得更加的多樣化。經由觀察,發現用詞有音韻上的差異,官方語言被本土化之後的另類用詞,舊詞新義的用詞,還有在網路上所流傳的火星文、注音文和流行語等等,以上個別的例子如下:

「很」有趣 vs.「粉」有趣
出車禍 vs. 犁田,當選 vs. 凍蒜
說大話、欺騙vs. 喇叭
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 vs. 偶+棉$ U小河ㄏ棉U 3ㄆ
呵呵 vs. ㄏㄏ
妳很呆 vs. 妳是個丁丁

以上流行語的確難以登大雅之堂,可是在台灣卻有某些族群在使用這樣子的非官方語言,且還造成一種潮流跟風潮,而這種非官方的語言變異 (language variation) 使用在某些特定的族群或場合反而會獲得這族群的認同 (social identity)。這樣子的現象引發我對流行語的研究感到興趣,因此欲藉由這篇論文探討流行語帶來的語言變異現象。



第1.2節 前言
  語言,是人類之間溝通的媒介,也是與世界溝通的工具。由於科技發達、電腦普及之因,許多青少年鲜少使用手寫書信作為溝通工具。久而久之,青少年們脫離書面語的階段,對構詞形成自然愈來愈趨向陌生。「青少年」一詞在古籍中罕見,較常出現「青年」[1]或「少年」[2],因此在後世的年齡界定上則以「青少年」稱之,但在實際的年齡上並無明確的界定。然而,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三版發行的《國語活用辭典》替「青年」、「少年」和「青少年」這三詞界定了年紀範圍,「青少年」是十二歲到二十五歲的男女;「青年」是十六、七歲到二十三、四歲的男女;「少年」是十二、三歲到十五、六歲的男女。此外,法定[3]給予「少年」年紀的界定定義是:「係指十二歲以上,未滿十八歲之人」。因此,十二歲到二十五歲的青少年在網路上所使用的流行語,都會在本篇論文加以探討。
 
第1.3節 研究動機
語言在一般語言學中,構詞是最富變化性、創造性、且最缺乏穩定性的一個領域,所以形成了當今青少年在網路上所使用的語言跟符號,也就是所謂的「火星文」、「注音文」和千奇百怪的網路用語。而有些學者批判這些「火星文」、「注音文」用詞不當,難以登大雅之堂。當然,創新出來的辭彙在句法上也會有所靈活運的地方。譬如,「丁丁」是當今最流行的用詞,在華文的網路世界持續發燒著,意味「腦殘」、「白目」的舉動、樣子或是沒大腦的人。造句如下:
丁丁是個人才。你是個丁丁。
無名小站是真丁丁還是假丁丁?
丁丁牽到哪裡還是丁丁。
在字句的應用及組合上,可發現青少年在網路上常用流行的措辭淺字,雖然會讓人覺得使用語言的文化素養逐漸降低,自斷了中國五千年深厚的文化薰陶。
然而,這些講求方便且富有趣味性的「火星文」、「注音文」等等流行語雖然視為非正統的書面語文字,可是成為本篇論文欲探討的議題。「流行」之意古今有所不同,《孟子》〈公孫丑〉云:「德之流行,速於置、郵而傳命」[4],其意為「所及者遠也」,與今日「流行」一詞所表示的「一時所崇尚者」是不太相同的。今觀「流行語」一詞,在教育部「新詞語料彙編1」的序中提及:
流行語方面,此種來得快,消失也快的時髦語言,雖然可能只局限於某一時空,某一族群在使用。[5]
  而研究動機是這些富有趣味性的「火星文」、「注音文」和符號等等流行語的創新機制是為何?什麼樣的語言處理而形成這些流行語?在語言學的領域當中,可由心理語言學(psycholinguistics)的心理詞彙 (mental lexicon) 和認知語言學 (Cognitive Linguisitcs) 的來源域 (source domain) 和目標域 (target domain) 來探究加以分析流行語的創新機制和創新的進行過程。

第1.4節 研究目的
  本文的目的在於藉由青少年在網路上所用的流行語,來探討流行語的產生機制與模式會有哪幾種。針對在網路所蒐集到的各式各樣語料做進一步了解,台灣網路上的流行語是如何運用借詞 (lexical borrowing) 來創造新詞。經由語言學各領域學科來分析所蒐集到的新詞語料,將會探討列下幾項核心議題:
1. 流行語是運用什麼樣的機制來創造新詞。
2. 這些新創詞的流行語在人的心理詞彙是如何誕生,又如何接受這些新詞。
3. 以社會心理語言學的角度,流行語的使用是否會影響人的人際關係、社會行為,同時分析流行語在某些場合的使用造成的社會心理現象。
4. 以生態語言學的角度,欲探討這些流行語帶給社會怎麼樣的現象語衝擊。
5. 台灣流行語借詞過程中的音韻問題。以優選理論 (the Optimality Theory) 來分析借詞的音韻系統和漢語的音韻系統之介面
6. 台灣流行語的語意認知是如何運用隱喻方式來詮釋,且探討如何運作。
[1] 明朝王世貞之詩云:「若過長沙應大笑,不將憔悴送青年」,《剪燈餘話》的〈瓊奴記〉中亦有「青年粹質,終異常人」,以上之例出於《中文大辭典》,林尹、高明主編,中國文化學院出版部出版,1967年11月出版,第三十六冊,頁278。
[2]〈宋元儒學案序錄〉:「滎陽少年,不名一師」。見《宋元儒學案》,清.黃宗羲撰,上海:中華書局出版,1936年出版,卷首,頁4。
[3]〈少年事件處理法〉屬於刑法的特別法,適用對象為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。
[4] 《新譯四書讀本》,謝冰瑩等編譯,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,1999年9月出版,頁357。
[5] 見教育部之「新詞語料彙編1(民國85年7月~86年12月)」http://www.edu.tw/EDU_WEB/EDU_MGT/MANDR/EDU6300001/allbook/newtsz/foreword.html?op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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